关于戒毒所办公家具采购项目答疑及修改公告
双击鼠标自动滚屏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各投标商:
我中心就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戒毒所办公家具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文件编号:BACG2009017212),对投标答疑阶段各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我中心根据用户方的意见,现做如下答复并对招标文件做如下修改:
1、对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第5条“投标人在参加深圳市政府采购投标活动中(2008年1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之日期间),如受到市财政部门或区级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不接受参与本项目投标。”现修改为“5、投标人在参加深圳市政府采购投标活动中如受到市财政部门或区级财政部门行政处罚且截止至本项目开标之日仍处于上述处罚有效期内的,不接受参与本项目投标。
 
2、家具配置方案及产品效果图中第四项接待室、领导休息室中第1点“沙发,规格:长位:2000W900D800H 单位:930W900D800H”,而材质要求里面写的是2+2+3,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沙发规格中的长位改为三人位:2200W900D800H,单人位改为双人位规格:1500W900D800H,以材质要求里面写的是2+2+3为准。
3、家具配置方案及产品效果图教学综合楼家具配置中“三、管教会议室1、主席台,规格:5000W550D910H ”,数量是1组,图片里面是1个演讲台和主席台,请问一组是什么意思?
答: 数量一组是指包含1个演讲台和1张主席台。
欢迎符合投标人资格的专业供应商积极响应该项目。其它不变,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OO九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