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组织实施的警用便携式气溶胶灭火器(编号:UHO2015-G0179)已完成评审。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项目评审的相关情况及结果公示如下:
一、投标供应商及其报价
A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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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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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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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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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高木安防设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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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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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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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博凯装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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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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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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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时尚霸龙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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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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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
A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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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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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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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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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高木安防设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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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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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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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博凯装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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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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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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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时尚霸龙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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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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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网上政府采购系统开发原因暂无法实现网上公开,如有需要可到我司查询。
三、候选中标(成交)供应商
A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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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选中标(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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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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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高木安防设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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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标(成交)供应商
A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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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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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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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高木安防设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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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目评审专家
项目评审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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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赵怡滨;2、徐颜民;3、姜天舒; 4、刘民主;5、郎虹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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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示期限为三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异议人应当在公示期满前向我司提出。联系电话:0755-83889056。
深圳市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201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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