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
(招标编号:SZGX2016255-SCZJ)
各投标人:
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实验室喷雾干燥机采购项目(招标编号:SZGX2016255-SCZJ)招标文件内容澄清如下:
1、现将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第“6、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且生产范围包含该产品;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或授权供应商,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该产品;”;和第7 “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开标时,该两证应在有效期内;若不在有效期内,则需提供该两证和所投产品在该两证有效期内生产的证明文件)。”两条资质要求取消。
2、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说明!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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