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成功举办市直采购单位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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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将于201361日起施行。作为与《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配套的政府规章制度,《实施细则》的颁布实施,是深圳市政府采购事业发展史上重要的里程碑,备受各方政府采购参加人的关注。为保障《实施细则》的顺利实施,进一步推动深圳政府采购工作的发展,中心于524日在市委党校举办全市采购单位政府采购培训班,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分管政府采购工作的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600余人参加了培训。培训内容紧紧围绕《实施细则》,涵盖细则条款解析、组织实施流程讲解、网上统一平台操作介绍等。

为确保此次培训扎实有效,中心领导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以中心领导为组长的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培训筹备工作的领导,通过前期上门走访有关采购单位,发函征询培训意见建议,制定了详细的培训计划,明确责任人和授课人,根据培训对象的特点与要求,有针对性地设置课程内容,精心设置了《<实施细则>条款解析及业务操作培训》、《政府采购组织实施流程讲解》、《网上政府采购统一平台采购操作人培训》等三个专题课,从中心职能、细则条款、组织实施流程与网上统一平台操作等采购单位重点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的解读。为更好地方便采购单位学习了解中心职能与政府采购业务知识,中心还将相关专题课件汇编成册,发放各采购单位学习使用。

通过此次培训,一方面使采购单位进一步增进了对中心与政府采购工作的了解和认识,为推进我市依法采购进程、推动政府采购工作科学、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另一方面增强了采购单位和政府采购当事人学法、知法、守法意识,为《实施细则》正式施行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综合部 白积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