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2021年度市本级保安服务和党政机关会议定点酒店项目预选采购的通知

 

深府购〔2019〕23号

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

  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对保安服务和党政机关会议定点酒店预选采购项目实施方案的意见,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完成了2019—2021年度上述两类预选供应商的招标工作,并建立了预选供应商库(详见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首页=>业务服务=>面向采购人=>预选供应商栏目)。为做好本轮预选项目的政府采购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适用范围和实施规则

  (一)保安服务类项目。

  1.适用范围。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且预算金额达到当年我市本级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300万元以下的保安服务项目实行预选采购;3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采取公开招标。对于符合国家保密政策要求等特殊情况的项目,不纳入预选采购。

  2.实施规则。由采购人发布采购公告,提出项目的采购需求、公布财政预算,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最优服务方案及报价,供采购人选择,采购公告时间不少于7天,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两种实施规则由采购人选择其一:(1)推荐供应商。采购人可从预选供应商库中推荐不少于3家供应商参与网上竞价,被推荐的供应商进行报价并提交服务方案;(2)不推荐供应商。由系统从投标响应的供应商中抽取10家供应商参与报价并提交服务方案;投标响应供应商数量少于10家的全部抽取参与报价并提交服务方案;投标响应供应商数量少于3家,项目废标并重新开展新一轮采购。

  上述两种实施规则均由采购人综合供应商的报价和服务方案等自主选择1 家中标(成交)供应商;采购人自主选择的决策过程应在单位内部存档备查。

  (二)党政机关会议定点酒店类项目。

  1.适用范围。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财行〔2016〕214号)及《深圳市市直党政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深财行〔2016〕140号)的要求,市直单位召开会议应当改进会议形式,充分运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降低会议成本,提高会议效率。如不能够采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召开的会议实行定点管理,各单位应当在本轮招标确定的党政机关会议定点酒店召开各类会议,按照协议价格结算费用。对于未纳入定点范围,价格低于会议综合定额标准的单位内部会议室、礼堂、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可优先作为本单位或本系统会议场所。

  根据财政部“差旅不实行定点管理”的要求,各单位可自行选择合适的酒店进行公务住宿接待工作,本轮招标入围的会议定点酒店同样提供公务住宿接待服务,供各单位参考选择。

  2.实施标准

  (1)各单位召开会议必须依照《深圳市市直党政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深财行〔2016〕140号)的规定执行,严格控制会议规模,按会议类别执行各项标准,自行选择符合会议需求的定点酒店召开会议。

  (2)各单位与会议定点酒店购买会议服务时,应就会议类别、会期时间、人数、会场、住房、餐饮、交通、价格等事项予以明确,双方确认后签订合同,在会议费支付时以此合同为结算依据。

  (3)会议费开支实行综合定额控制,以单位:元/人·天进行结算,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在综合定额标准以内据实报销。会议费包含: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4)我市会议用房以标准间为主,副厅级以上(含)人员可住套间,处级干部安排单人标准间,其他人员两人一间标准间;会议用餐原则上安排自助餐,严格控制菜品种类、数量和份量;非自助餐形式的用餐按餐饮折扣率据实结算。

  (5)会议费支付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使用管理规定,采取银行转账或使用公务卡结算。具备条件的,会议费应由单位财务部门直接结算。禁止以现金方式结算。

  二、关于执行期限

  本轮保安服务及党政机关会议定点酒店预选采购执行期为24个月,自2019年5月15日起实施。

  三、关于实施要求

  (一)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采购人要切实加强项目采购决策以及经费支出和审批管理,自主选择的决策过程及相关资料应做好存档,以备查验。

  (二)严格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做好合同公告和备案。保安服务类项目在中标(成交)结果产生后,采购人应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的规定,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采购合同,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合同公告,10日内进行合同备案。

  (三)加强项目履约监管,实行“一票否决”。采购人要及时反馈预选供应商的履约情况,对于保安服务项目,采购人要加强日常监管和年度考核,对中标供应商服务总人数低于合同要求、员工福利和薪酬保障低于我市最低标准要求等情形,应及时将有关情况反馈市财政局和市政府采购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履约抽检及评价规范》(SZDB/Z319-2018)以及《保安服务类预选供应商承诺函》要求,对查实存在履约差评的供应商,实行“一票否决”,取消预选供应商资格,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加强对预选供应商的动态管理。

  (四)不得擅自规避适用范围、改变操作方法,随意提高采购标准,提出超越预选供应商采购范围的其它要求。

  (五)本次招标入围的预选供应商实行动态管理,名单及联系方式动态更新,具体以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首页=>专项服务=>面向采购人的服务=>预选供应商栏目)公布的为准。违反预选供应商承诺被取消预选供应商资格的供应商名单也将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及时更新。

  (六)在操作执行中,如有疑问或建议,可及时咨询和反映。咨询及网络技术支持电话:83948100、83938584、83938599。业务咨询电话:82893020。

  四、关于监督检查

  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将对预选供应商采购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接受社会监督,各单位在执行中,如发现有违规行为,可向深圳市财政局或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反映,电话:83948110,83938564(市财政局);82893020(市政府采购中心)。

  五、其它事宜

  (一)在实施以上类别预选采购过程中,若有新方案出台或其它改革事项,相关预选采购项目将适时变更或终止。

  (二)各区(新区)财政部门、政府采购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根据实际需要参照适用本轮预选采购方式。

  特此通知。

  附件:2019-2021年度党政机关会议定点酒店报价及联系方式表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深圳市财政局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