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报业集团新媒体合作专版项目
自行采购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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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 采购项目经批准采用自行采购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报业集团新媒体合作专版项目        项目预算金额:1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项目描述:

内容:

根据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需求,策划定制并推出交通安全宣传专版报道,共计21个版面。

用途: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成交供应商名称: 深圳报业集团
项目成交金额: 100万元/人民币

中标产品(服务)说明(含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售后保障等):

彩色整版,尺寸规格为34cm*23.5cm,半版尺寸规格为17cm*23.5cm,共计21个专版版面。

 

交货期或者完工期:
签订合同起至2022年12月31日。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说明: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2021—202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 (深财购[2020]60号) 规定,深圳报业集团是我支队拟采购的深圳报业集团新媒体合作专版项目的唯一供应商。为推进2022年深圳报业集团新媒体合作专版项目的实施,我支队于2021年12月10 日召开处长办公会讨论通过自行采购申请,拟定了邀请深圳报业集团公司参与该项目的自行采购谈判。谈判结果出来后,经过我支队2 月17 日支队长办公会讨论通过, 确定中标结果。

 

交货期限:
签订合同起至2022年12月31日。
联系方式: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支路1006号

联系电话:  84469106                

监督部门:深圳市政府采购办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

联系电话:                                     传真:83938675


备注:
一、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采购人应当在自行采购项目采购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将项目预算、项目主要内容、成交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成交供应商名称、成交金额、交货期或者完工期等信息在主管部门指定网站公告,涉及国家秘密和相关商业秘密内容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项目公告相关链接

深圳报业集团新媒体合作专版项目结果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