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曝光台

供应商名称 南昌隆高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处罚违规 根据深财书【2017】56号, 南昌隆高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高公司”)参加了“心肺复苏机一批”采购项目先后两次的招投标活动。两次招投标活动均由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第一次的项目编号为SZCG2016141633,第二次的项目编号为SZCG2016143102。在两次招投标过程中,多家供应商举报称:隆高公司在前后两次招投标过程中,提供了编号相同的同一份检验报告,但检验报告内容却前后不相同,属于篡改行为。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隆高公司的上述行为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我委决定对隆高公司作出如下处罚:一、罚款人民币13.44万元(672万元×20‰=13.44万元);二、取消其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的资格。处罚期限:长期